区司法局全面开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响应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确保《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落地落实,结合奋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工作,区司法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行动,全面开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制定《高明区司法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工室牵头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并对局机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区社区矫正中心等20余个点位分类落实针对性措施。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部署会,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布置,要求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细化职责分工,落实保障措施,结合法治宣传职能,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开好头、起好步、见实效。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落实。购置垃圾分类桶及垃圾袋,在“四色桶”上方粘贴垃圾分类指导图,引导干部职工和群众主动分类、自觉投放。通过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指引手册等方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设置垃圾分类暂存室,落实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区域分类垃圾桶的规范摆放,成立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利用中午时间对区域内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督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三是党员先行,带头实践。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带头争当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进者,特别是要求机关党员要当标杆、作表率,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日常工作生活践行等方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带头节约办公、低碳环保、主动分类、自觉投放,为垃圾分类工作添加绿色动力。同时党员结合结对帮扶和联点挂钩村志愿服务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接触,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带到最基层,积极打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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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高明区司法局  王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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