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检查工作


  “民主法治村”创建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内容,为了确保工作落实落细,真正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月24日下午,区司法局副局长孙旭东带领普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科、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到高明区更合镇以及更合镇下辖的水井、巨泉、小洞等三个村委会,针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和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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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检查巨泉村委会台账资料


  指导组首先实地查看了三个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围绕场所建设、资源配置、运行机制、服务内容、培训宣传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针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中的组织建设、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台账内容进行检查,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随后指导组检查了更合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情况,针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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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指导组与更合镇相关领导和司法所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副局长孙旭东表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各级对“民主法治村”创建和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十分重视,因此,区、镇司法行政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辖区内示范性工作站、室严格按照建设标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及时查漏补缺,高标准完善外观标识和内务规范,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为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供稿:高明区司法局公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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