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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5 信息来源:高明区司法局

  一、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三、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组织落实有关法治建设改革工作任务。

  (二)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各镇(街道)报送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组织、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评估、清理工作;负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的办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受理区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案件的办理和相应行政应诉事务;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监督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范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范,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五)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理司法鉴定登记管理等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永安街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 —17:30(周末或节假日除外)

  办公负责人:王丽平

  联系电话:0757-8882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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