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局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何海良

  案  由: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食用、经营使用陆生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案

  时  间:2024年3月21日09时30分

  地  点: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景阳街25号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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