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于2022年6月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即将到期。我局组织对资助办法实现情况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同时根据评估情况,对资助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稿)》(详见附件),现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
二、具体要求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稿)》有意见或建议均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应针对具体条款提出并列明理由。
(二)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三)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需将纸质版本(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和可编辑电
子版本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zscqg@gaomi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字样;或信函寄至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景阳街25号(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股)(邮编:528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字样(联系电话:0757-88880219)。
三、其他事项
征求意见建议期结束后,我局将统一处理收到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对《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稿)》予以修改完善,同时将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反馈给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或个人。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稿).doc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