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2022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
专项资金拟奖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管理办法》(明府办〔2022〕11号)的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1-2022年度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申请资金拨付。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20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股

  受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景阳街25号

  联系电话:0757-88680252

  附件:2021-2022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专项资金拟奖励名单.xls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2022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专项资金拟奖励名单的公示-签章.pdf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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