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高明美食”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高明食材”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平竞争审查结论意见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本单位起草的《“高明美食”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高明食材”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3年10月17日前向我局提出。联系人:李玉婷,联系电话:0757-88880219,电子邮箱:zscqg@gaoming.gov.cn,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景阳街30号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股。


  附件1:“高明美食”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高明食材”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表.docx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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