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公众征求《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征询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工作,激励全区各行各业注重质量提升,推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征询意见稿)》(见附件)。现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3月10日至4月15日。

  二、具体要求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征询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均可以在规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应针对具体条款提出并列明理由。

  (二)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三)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需将纸质版本(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和可编辑电子版本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gmzlfzg@gaomi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征询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字样;或信函寄至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景阳街30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股)(邮编:528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征询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字样(联系电话:88680252)。

  三、其他事项

  征求意见建议期结束后,我局将统一处理收到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对《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征询意见稿)》予以修改完善,同时将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反馈给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或个人。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征询意见稿).wps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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