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1家无堂食外卖经营者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三防(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停业整顿、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随后,执法人员主动靠前、全程跟进,从场所规划布局、设备设施安装,到三防设施配备、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等环节,对经营者进行全方位、精细化指导,全力帮助其规范经营流程,尽快实现合规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