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我区2016年10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和建档工作

根据高明区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要求,高明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各镇街和区环保局开展该项工作开展201610蒸吨及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和建档工作。

一、及时制定方案。我局制定了《高明区2016年锅炉淘汰改造及建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该项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企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并发送至14个区内有关部门和企业,征求他们的意见。同时,我局将该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在我局网站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目前,我局已收集有各方的修改意见,对该工作方案作出了相应的调整。下一步,我局将申请区政府印发该工作方案。

二、成立领导机构。我局收集了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该项工作的责任人名单,拟申请区政府成立高明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和建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我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研究和解决淘汰期间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同时,在领导小组下设锅炉淘汰及建档核查小组,负责使用高污染燃料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使用企业的现场核查、建档资料收集工作;对有关企业的锅炉淘汰、建档情况进行复查和督促,配合对逾期未按要求淘汰锅炉的企业进行查处。

三、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由于时间紧迫,为了争取让有关企业拥有更多的整改时间,我局迅速与区环保局沟通,在321日至25日牵头联合区环保局和各镇街,组成锅炉淘汰及建档核查小组,开展现场核查和建档资料收集工作。现场核查小组对列入锅炉淘汰名单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的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宣传发动其在2016531日前完成锅炉淘汰和建档工作;共走访50家相关企业,发放文件资料50份,要求相关企业须在限期内注销、报废10蒸吨及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提交在用清洁燃料锅炉的环评等建档资料,为确保完成今年的市政府下达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做好了前期工作。

              (供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叶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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