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被佛山市认定为“无传销区”

近日,佛山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认定佛山市“无传销区”的通报》,我区以优秀等级被认定为“无传销区”。

2014年我区开展创建“无传销区”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市打传办的指导下,区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打击机制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时刻保持打传高压态势,保障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打传工作得到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打传工作制度,完善打击传销防控体系;三是防范与打击并重,切实强化传销日常监管与执法协作;四是加强群防群治,教育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参与反传销活动,积极营造共同防范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随着创建工作的逐步完成,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成效显著。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巩固“无传销区”的创建成果,切实完善长效机制,落实责任追究,不断强化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防止传销反弹,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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