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四级打传网络 严防传销活动滋生

构筑四级打传网络 严防传销活动滋生

──高明区创建无传销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我区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区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了区、镇(街)、村(社区)、群众四级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滋生蔓延

一、机制健全。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打传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打传工作和创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部署和指导全区打传工作。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将综治、流管、工商、公安等24个责任部门和4个镇(街)政府(办事处)纳入打传领导小组,成立了配套的打传联络小组、打传专业队以及传销案件研讨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三是,强化打传执法“两法衔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出台《高明区工商局和高明公安分局打击传销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起联络员、执法协作、行刑衔接及提前介入等制度,做好重大案件线索的共同经营

二、责任落实。各镇(街)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打传专业队,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将打传工作纳入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内容,确保了各级责任落实。全区各镇(街)、村(社区)均开展“无传销镇(街)”、“无传销村(社区)”创建活动,各级认真对照无传销镇街、无传销村(社区)工作目标,逐条逐项丰富和完善工作内容,圆满完成了创建任务。20155月,我区创建办按照对照自查、申请考核、检查验收、命名授牌的创建程序对各镇(街)创建资料进行了认真查阅与实地核查,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及社会舆论、群众反映等,严格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印发了《关于2014-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无传销镇街”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认定全部镇(街)创建条件和建设指标达到验收标准,“无传销镇街”覆盖率达到100%

三、巡查到位。各村(社区)委员会主要承担日常传销线索的发现和反馈,利用佛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络化管理。各镇(街)下设流管办和村(社区)流管服务站,流管专管员负责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进行走访登记,收集相关信息建立出租屋管理档案,通过“红、黄、绿”三色管理开展不同频次的日常巡查走访,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并及时将登记到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资料录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实时更新,发现传销活动苗头及时开展处置。

四、全民参与。通过电视台、报社、电台、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采取制作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联合教育部门在各大中专院校、初高中学校中广泛开展打传宣传教育;各镇(街)利用宣传栏、橱窗等书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开展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等活动同时发布了《关于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投诉举报奖励的通告》,公开传销举报电话,通过一系列举措,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提高公众对传销活动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从而营造打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