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放心消费“双承诺”创建成效凸显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3年来,以“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为基本内容,推动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作虚假宣传,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在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消费保障上成果多多。

  一是多渠道宣传展示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紧扣“放心消费粤行动”活动主题,聚合南方日报等多个知名网络宣传渠道,发布典型案例15个、专题报道17篇次、宣教视频2个,阅读量达12万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我为放心消费单位点赞”活动,以点带面展现高明区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其他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是东门圩打造示范街区助推创建影响力不断提升。高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明城市监所通过“集中培训、逐个指导”形式,发动明城东门圩1475放心消费示范街近40名经营户加入“双承诺”行列,“东门圩1475街区”成功通过申请成为放心消费承诺街区。此外,开展“放心消费体验行”活动,组织数十名消费者探访明城东门圩1475街区,体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放心消费创建成效影响力。

  三是“双承诺”单位超千家覆盖领域持续拓展。2023年经过大力发动和广泛宣传,高明区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43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82家,全区“双承诺”单位累计数超千家,覆盖领域从日常消费领域拓展到餐饮、电商平台、农贸市场、文化旅游等各个重点民生领域,优化消费环境的综合效果持续释放。

  四是“双承诺”测评支持率高创建活动创建成效凸显。2023年省消委会组织“双承诺”活动成效测评,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双承诺”活动的知晓率超七成,且有超六成的消费者曾在“双承诺”店消费。同时,近七成消费者认为“双承诺”活动有利于优化消费环境,超九成的经营者对“双承诺”活动表示支持,活动影响度、美誉度,持续提升。

  2024年,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将咬定目标、加压奋进,进一步推动“双承诺”单位质量、数量双提升,促进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营造更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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