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房地产广告行政指导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服务”,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指导房地产企业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广告市场良好秩序。

  一、开展法律法规解读,强化警示教育。在局公众号发布《这些房地产广告涉嫌违法!》推文,结合近年来辖区房地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违法频次较高的条款,如发布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面积的信息表述不清、用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风水迷信、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等违法行为逐一进行了解读和提示,提醒经营者在开展广告制作、发布时避免误触法律红线。

  二、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加强现场指导。贯彻“普法走在执法前”的理念,采取上门指导的方式,一方面现场对房地产广告开展检查,重点查看是否使用了绝对化用语,是否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当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另一方面向经营者发放《关于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的行政指导意见书》,对房地产广告必须注明的内容和不得宣传的内容进行明确,要求房地产企业在发布广告前对照逐一审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发布的广告导向正确、内容规范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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