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颜灯全面禁用!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

  近日,高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超市、农集贸街区、社区肉菜便利店、水果店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检查商家是否违规使用“生鲜灯”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经营行为。行动中发现,大部分商家能够遵守《办法》规定,对于部分经营者中仍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否则将依照新规进行严肃处理。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345户,提醒整改27户,发出责改通知书6份。

  早在今年8月,区市场监管局提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出《禁止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使用“生鲜灯”提醒告诫书》,各市监所同时将提醒告诫书派发至辖区各市场、超市、生鲜农产品经营者,开展广泛宣传和法律宣贯。区局于11月印发了《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生鲜灯”整治行动的通知》,拟通过半年期限,集中整治食用农产品销售“生鲜灯”违法违规行为。12月1日前,引导市场开办方、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积极按照新修订的《办法》开展自查自纠,12月1日起开展专项行动,采取“先警告责改,后立案处罚”的形式,全面撤换不符合《办法》规定的美颜灯具,还肉菜本来面貌,还消费者一个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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