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工作

  为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和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佛山市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近期,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对辖区内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和化妆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网络销售企业自查工作。

  本着实事求是,不断提高,逐步规范的原则,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重点自查内容:(1)是否销售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销售化妆品。(2)是否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3)是否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所经营的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相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4)、是否主动承诺、自觉抵制利用网络经营违法违规化妆品行为。

  通过自查,高明区从事网络销售化妆品的企业都能很好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网络销售企业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没有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情况,网络销售的化妆品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发现重大问题隐患。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查违法经营。    按工作要求,从9月1日起,开展对辖区内网络销售化妆品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在这次检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共检查网络销售化妆品企业23家。主要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未备案的化妆品;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等。大部分从事网络销售化妆品的企业都能很好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网络销售企业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没有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情况,网络销售的化妆品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发现重大问题隐患。

  三、个别企业对供货方资质、票据索取不全,台账不完整等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区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了公众用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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