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切实规范“双11”网络促销经营行为

  为有效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高明市场监管区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络市场监管,督导电子商务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一、设立高明首个电商消费维权服务站。为完善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营造网络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指导园区制定相应的消费纠纷处理工作流程等具体制度,使园区符合消费维权站建设标准的情况下,在今年的“双十一”来临之际,在鸿创电商产业园区设立高明区首个电商消费维权服务站。电商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设立,是高明区维权服务工作向网络消费领域拓展与延伸的重要标志,将有助于打通网络消费争议快速和解通道,及时高效化解网络交易消费纠纷,更快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走进电商产业园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培训。在“双11”前,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培训,对该电商园区近两年在网络交易投诉举报、网络商品质量监管及网络交易监管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广告宣传、产品质量、价格监管、消保维权等方面的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并提出行政指导建议,督促网络经营主体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对网店资质信息、商品质量、信用评价、促销措施、售后服务、物流快递等环节的自查管控,规范“双11”“双12”期间网络集中促销行为。共20多名电商经营

  三、多渠道强化网络消费宣传引导。在局公众号发布了标题为《码住!超级“双十一”攻略来咯》《事关“双十一”,消费者和商家请注意,这份提醒很重要》等宣传,以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在高明电视台、高明电台发布了“双11”网购消费警示,对高明区市场监管局近年接收的网络消费投诉进行分析,督促经营者规范网络经营行为,提醒消费者按需购物、理性消费,营造良好网络消费舆论氛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专项监测专项治理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以辖区内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及服务类平台平台内网店、相关企业自建网站、购物小程序等为重点监测对象,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测。重点监测是否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7号)相关规定,从10月下旬至今,共监测了各类经营主体35个次,指导企业对监测发现的不规范广告行为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将抽查发现平台内的未亮照的店铺信息告知平台方联系人,督促平台抓紧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的亮证亮照行为。

  自11月上旬起,针对“双11”网络消费集中促销节点,组织各执法单位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重点整治促销信息公示不到位、价格标示不合法、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虚构交易及成交量、销售劣质商品、有奖促销不规范等网络促销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全力保障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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