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首宗支持诉讼案帮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

  近日,全区首宗由区消委会支持起诉的消费者集体诉讼案经法院两次庭审,被告(某舞蹈培训机构)与18名消费者达成退还预付学费的调解协议,被告退还18名消费者尚未使用的全部学费7万元。这是我区首例由消委会运用支持起诉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有效破解了预付式消费维权难题。

  一是深入研讨,找准突破口。近年来健身、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消费领域,预付式消费纠纷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区消委会组织多次调研、研讨,发现行政调解对“跑路”商家难以起到约束作用,个体消费者发起诉讼维权的司法成本高,这是预付式消费维权的堵点。区消委会以此为突破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七项“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规定,创新尝试采用支持诉讼方式帮助消费者维权。二是先行先试,出台《管理办法》2022年5月,高明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佛山市高明区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区消委会的支持举措包括对消费者进行诉讼程序指导,协助消费者收集证据;协助消费者选择诉讼代理人,支持起诉人参与庭审;消费者胜诉后,协助消费者敦促经营者履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办法的出台为支持起诉工作提供了规范的实现路径和具体指引。三是免费服务,增强信心在支持起诉工作中,区消委会还多方协调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为消费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起诉服务,增强了消费者维权信心,提高了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的积极性。同时,还积极与法院联系沟通,协商法院在证据收集、庭审时间安排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指导和支持。作为支持起诉人,区消委会全程参与案件审理过程,真正成为消费者的“撑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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