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规划计划、业务信息、资金信息、其他、政务动态、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监督投诉联系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12类20项内容。

  (二)公开时限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通过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有关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

  (五)监督渠道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部门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757-88210236,。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景阳街30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

机构职能

机构概况

机构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3

机构领导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等。

4

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职能等信息。

5

直属机构

无直属机构。

6

法规公文

行政法规

国家、省、市相关行政法规文件。

7

规章

国家、省、市相关规章文件。

8

规范性文件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转载上级部门的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9

规划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对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的主要活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所作的规划文件。

10

专项规划

国家、省、市和区相关专项规划文件。

11

区域规划

国家、省、市和区相关区域规划文件。

12

业务信息

行政执法职权

国家、省、市和区行政执法职权相关文件。

13

便民服务事项

国家、省、市和区便民服务事项相关文件。

14

资金信息


本部门每年预决算。

15

其他


本部门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16

政务动态


本部门最新工作动态。

17

信息公开相关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

18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信箱


面向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信箱。

19

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本部门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等联系方式。

2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部门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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