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58项行政管理事项下放镇街

  佛山市高明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2021年3月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58项事项由区级下放至镇街,市民办理事项更加便捷。

  3月起,高明将有58项事项由区级下放至镇街。图为高明的行政服务人员正为群众办事。(摄影:吕润致)

  3月5日,在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市民龚女士正在办理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得益于多个事项下放至镇街,她无需再辗转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只要在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即可办理相关事项。“现在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增加了很多服务项目,更方便、更省事。”龚女士说。

  根据高明区向镇街下放行政管理事项(7+1类)目录(第一批,市场监管部分)的通知,从3月1日起,高明区市场监管局58项事项下放至镇街一级。其中,商事登记新增下放事项有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对股权出质撤销登记。至此,除外资、国资、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涉及个体工商户(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的商事登记业务仍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权限外,其他区级商事登记事项均下放到镇街。

  行政许可新增下放事项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准、变更、换发、补发、注销等事项。另根据区、镇街两级市场监管机构职责分工调整,食品经营许可业务不再区分经营场所面积和主体业态,全下放到镇街。食品小作坊登记业务全下放到镇街。

  近年,高明区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上,开办企业审批材料减少30%,建立全天候智慧便民办照模式,发出“零见面”办理营业执照2338个;推出第一批16个主题事项“证照联办”服务;在全市率先实施“一照通”改革试点。

  市场主体活力被进一步激发。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区完成“个转企”任务120家。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共有各类商事登记主体39368户,同比增长了10.3%;新设立市场主体7117户,同比增长10.12%。

  接下来,高明将继续以“放权强镇”为方向,推动更多资源、更多权限、更多力量下沉到基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90%一网通办、60%异地可办、100%跨层联办、30%掌上即办,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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