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在申报认定职称前,将仔细阅读《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确认、初次认定和遗失补证等工作事项的通知(佛人社[2014]172号)》并理解其内容,按要求做到:

认真审查申报人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承诺对申报人报送的材料包括取得的业绩成果、学历(学位)证、从业资格证等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说明原因及时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以上承诺,如有失信和弄虚作假,其责任由本单位自负并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资格代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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