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补贴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补贴

服务名称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补贴

办事依据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8]159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三)项。

办理条件

 

2017-2020年期间,用人单位每吸收一名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包括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下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签订劳动合同时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下同)半年以上。

补贴标准:3000元/人

运作管理规范、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效应显著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省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认定和奖补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提交材料

 

1. 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一式四份

2. 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 劳动合同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 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流程

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

区人力街道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审批
           
区财政局核准拨款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5个工作日 办理。

联系电话

荷城88665088杨和88806771明城88832688更合88848378

办理地点

(一)荷城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金辉路 23 号即档案局大楼五楼 )

(二)杨和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顺路 115 号行政服务中心)

(三)明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三号(行政中心楼) 

(四) 更合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更合镇更合大道 355 号更合镇政府西副楼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8888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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