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局网站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公告

佛山市众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唐家宪向我局提出唐家宪(男,身份证号码510824197******536,工作单位:佛山市众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4年3月28日依法受理,并已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因通过邮寄送达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举证通知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403281535945736)、《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6713903)。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业务办理处领取该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二楼201室,联系电话:0757-88831246)或提供正确的邮寄地址,逾期不来领取或不联系,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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