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邓广云等3人关于一次性创业资助的申请(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共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对拟补贴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示负责。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人社部门送请财政部门拨付创业补贴。

  受理电话:88887559,传真:88880178,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一次性创业资助明细表(邓广云等3人).xls


    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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