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的评定及监测工作,加强对区级示范社的指导与服务,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现将拟修订的《佛山市高明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9日。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书面邮递或电话向我局反映。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8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88887380。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