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乡村振兴专班《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中的相关流程要求,目前已完成村级申请、镇(街道)审核,区有关单位召开研讨会等程序进行认证、评审,初步拟定了我区村庄分类名单(见附件)。现对名单进行公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来人、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5天)
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757-88881362
邮箱:gmnyncj@163.com
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