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保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加集体资产收益,保护农村集体及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和《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佛府办〔2017〕4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0月9日。

  征询意见期间如有修改意见的,请与我局经营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关先生、巢先生;联系电话:88822121,电子邮箱:gmjg121@163.com;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沧江路10号;邮编:528500。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农村工作)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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