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9.71万元,前期发放第一批补助资金9万元。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审核,拟向75名重点帮扶对象以及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申报企业发放第二批补助资金22.35万元(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示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乡村振兴局书面或电话反映,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4日,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8660538。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拟发放汇总表(第二批)
2.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拟发放明细表(第二批)
佛山市高明区乡村振兴局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