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省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2024〕8号)文件精神,经过公开遴选等程序,确认广东银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农业产业商会农机社会化服务分会、佛山市新供销禅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3家单位作为我区2024年省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服务任务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镇(街道)按照文件要求,指导监督各实施主体做好全程服务、过程监管和验收工作。
附件:实施主体名单
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
实施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