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1〕2号)精神,我区开展了2023年度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工作,经镇(街道)组织申报和核查,今年第四批共1家企业申请8台机具补贴,涉及补贴金额375200元(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向区农业农村局书面反馈。公示期满,如无收到异议,区农业农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0757-88883909。
附件:高明区2023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公示表
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
高明区2023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公示表 |
经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同意下列购机者享受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对下列申请者获得补贴有异议者,请书面和电话向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57-88883909) |
注:本次审批农机购置补贴共37.52万元。 |
序号 | 申请者编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生日用*代替) | 所属镇街 | 机具品目 | 机具型号 | 单台补贴(元) | 购机数量(台) | 补贴金额合计(元) |
1 | 4406080323000034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 | 91440********RKXJ | 明城镇 | 谷物(粮食)干燥机 | 5HRD-30 | 46900 | 8 | 375200 |
合计 | / | 8 | 375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