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2023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1〕2号)精神,我区开展了2023年度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工作,经镇(街道)组织申报和核查,今年第四批共1家企业申请8台机具补贴,涉及补贴金额375200元(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向区农业农村局书面反馈。公示期满,如无收到异议,区农业农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0757-88883909。

  附件:高明区2023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公示表

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

高明区2023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公示表
    经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同意下列购机者享受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对下列申请者获得补贴有异议者,请书面和电话向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57-88883909)             
注:本次审批农机购置补贴共37.52万元。
序号申请者编号申请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生日用*代替)所属镇街机具品目机具型号单台补贴(元)购机数量(台)补贴金额合计(元)
14406080323000034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91440********RKXJ明城镇 谷物(粮食)干燥机 5HRD-30469008375200
合计/83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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