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渔政大队迅速查处禁渔期违规捕鱼行为

  2020年3月25日11时50分,区渔政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沧江河马宁泵站对开河面有人违反禁渔期规定,正使用刺网非法捕鱼。接到投诉后,渔政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处理。现场发现有2名男子正在利用汽车轮胎使用刺网捕鱼,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并责令违法人员立即停止捕鱼行为。随后执法人员现场放生渔获物并对网具进行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今年禁渔时间为2020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区的珠江干流的西江水域,以及区内沧江河、秀丽河等通江河流水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违反禁渔期制度规定进行捕捞的,由渔政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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