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开展首例渔业生态补偿放流

  12月20日下午,在高明渔政大队执法人员的监督下,三名电鱼当事人在渔政执法码头实施生态补偿放流,由电鱼当事人共同出资1000元购买鱼苗放生到江河中。

  今年4月30日晚上,正值珠江流域禁渔期期间,刘某、王某、江某三人在高明区西江平沙码头附近利用背包式电鱼机电鱼时被高明渔政执法人员和荷城派出所民警联合执法当场查获,当场缴获电鱼机一台、各种鱼类重8斤。该案交由公安部门直接立案处理,区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后向我大队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我大队对该起电鱼行为进行查处。经过调查取证,渔政大队决定对刘某等三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三人进行渔业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在放流现场,刘某等人表示非常后悔,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希望通过开展增殖放流补偿生态损失。

  近年来,在渔政大队的大力打击下,辖区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渔业资源逐步恢复,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今年以来,在办理破坏渔业生态资源案件中,渔政大队与公安部门、区检察院、区法院积极探索有效的渔业生态修复机制,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中试行增殖放流活动进行生态补偿。下一步,渔政大队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为辖区渔业资源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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