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通过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区级检查验收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19〕104号)要求,我区成立了由区农业农村局陈润珍总畜牧兽医师为组长,区、镇(街)农业和国土部门以及技术单位为成员的佛山市高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组,并于2019年3月21日—3月22日开展高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区级检查验收。

  这次检查验收按照工作准备、召开布置会、外业抽查、内业检测、内业查看、形成检查验收报告、召开检查验收会议等程序开展,其中,外业抽查以集中检查和分组检查的形式,对照纸质图件进行实地现场核查。共抽查4个镇(街)、9个村(居)委会合共23144.73亩功能区。

  通过外业抽查、内业检测、内业查看,检查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高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区级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优秀。我局陈润珍总畜牧兽医师强调:这次高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区级检查验收是省级检查验收的一次彩排,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检查结果迅速查漏补缺,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同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只是基础工作,接下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务必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和管护工作,以提高我区水稻生产能力,保障我区粮食安全。

 

图为:高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区级检查验收工作布置会议现场

图为:区检查验收组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外业抽查现场(一)

图为:区检查验收组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外业抽查现场(二)

图为:高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区级检查验收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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