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双百工程”标杆社会工作服务站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标杆社会工作服务站综合评定方案》(明民字〔2023〕37 号)评定工作要求,由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妇联、区残联等代表组成的评定组分别于2023年8月和11月对全区“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标杆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中期和末期评定工作。经台账资料检阅、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综合评分等环节,现将高明区“双百工程”标杆社工站综合评定结果公布如下: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社工站   91.7分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社工站     91.6分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社工站     83.5分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社工站     80.9分

  根据评定方案的标准,评定分数在90 分(含 90 分)以上的,评为高明区标杆社工站。现拟定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社工站、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社工站为2023年佛山市高明区“双百工程”标杆社会工作服务站。按照有关要求,现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高明区民政局反映公示单位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和平巷10号

  联系电话:0757—8888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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