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培训班顺利举办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水平,推动养老机构服务高质量发展,3月17日下午,高明区民政局举办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培训班。培训班由区民政局副局长区健锋主持,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股相关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分管领导、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组织学习了《佛山市高明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和扶持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22〕21号),详细解读了民办养老机构申请运营资助的条件、申报资料及申报程序。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高明区春晖颐养院的样板房间、评估室等,并就养老服务中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

  区健锋对各养老机构三年多以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付出表达了感谢,并就进一步落实“乙类乙管”各项措施、提升养老机构人才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改善养老机构居住环境、持续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正视现状,查找弱项。各养老机构要认真分析本机构发展定位,自觉查找自身在软硬件方面、服务方面、食品和消防等安全生产方面的存在问题,正视机构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弱项,想方设法做好整改工作。

  二是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全面了解和落实养老行业的政策和标准规范,不断增强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机构规范化运营水平。

  三是对标规范,努力提升。各养老机构要对照上级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作规范,促进环境设施提升,抓好设备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为老人提供舒心的康养环境。要促进护理能力提升,加强对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能动性,不断提高护理能力水平。要促进安全生产能力提升,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强化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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