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社会福利院荣获广东省三星级养老机构评定

  广东省民政厅公布了2021年度星级养老机构评定结果,高明区社会福利院成功获评“三星级养老机构”,成为高明区第一家获得三星级的养老机构。

  自2017年省民政厅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来,高明区社会福利院积极参与星级示范性养老机构评定,以评定促提升,认真对照省民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0〕124号)文件精神,采取“软硬并抓”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抓管理。区社会福利院围绕安全生产、护理服务、财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细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通过建章立制不断规范机构管理,提高机构管理水平,做到管理服务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设施抓提升。近年来,区社会福利院在环境建设和硬件设施配置方面狠抓提升,在院门口设置路线标识牌,规划救护车及无障碍专用车位、轮椅专用位等;按要求在大厅增加了接待站,将福利院简介、组织架构图、老人收费标准、消防安全等内容上墙公示;增加了日常生活设备,增添老人消毒碗柜及消毒设备,设置药品存放处、临终关怀室、设置洗衣房洁污分区等,不断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强化操作抓服务。制定老人服务管理规范,包括查房工作及相关记录,老人日常护理、外出管理、隐私保护、药品管理和发放规范等;规范入住流程,开展老年人入院评估工作,建立老人健康和体检档案;规范生活照料服务,每日开展老人娱乐活动,根据老人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心理及精神支持工作。

  四是强化培训抓队伍。区社会福利院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致力于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更加贴心的养老服务。目前,区社会福利院拥有专业的养老服务管理团队,其中有中级社会工作师6人、助理社会工作师1人,具备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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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局长谭燕媚、副局长区健锋为区社会福利院颁发星级养老机构牌匾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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