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 年春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 号)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高明区户籍生。包括户籍生(按学区)、户籍生(按房产)、户籍生(按居住)。

  (二)政策性借读生。符合《高明区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条件的非高明区户籍学生。

   二、受理时间

  1.小学一至三年级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小学四至五年级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初中七至八年级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所有生源户籍迁入确认时间截至报名结束日之前。

   三、各年级学位情况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意向插班报读学校所属镇街教育服务部。

  1.荷城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咨询电话:88883048、88889548;

  2.杨和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 号,咨询电话:88803683;

  3.明城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 号,咨询电话:88831501;

  4.更合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更合镇政府六楼,咨询电话:88843828。

  四、报名资料

  办理转学插班申请的,由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填写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 2),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高明区户籍生。

  1.户口本(户主页、父(或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本的无需提交);

  3.父(或母)不动产证明、房产权证明,或经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

  (二)政策性借读生。

  按照《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提交材料。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转学插班生按照以下次序依次录取:

  ①户籍生(按学区);②户籍生(按房产);③户籍生(按居住);④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学生。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根据学校学位数依次录取插班生,额满为止。

  (二)按录取次序同类别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插班生学位数时,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六、结果公布

  2024年1月18日前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相关手续。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请于1月16日前将《2024年春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录取名单》(附件 4)报送至区教育局教育一股备案。

  七、其他说明

  1.2023 年秋季学期的提前批招生学校(华英(高明)学校、沧江中学、沧中附小)不接收春季学期转学插班学生。

  2.属于新迁户口的学区户籍生,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3.已在本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再接受转学插班报名申请(学区户籍生申请转回学区内学校就读的除外)。

  4.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在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并且复印件均须家长(或者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资料造假或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留级重读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当年申请插班转学的资格。

  5.每个学生只能报名插班一所学校,如果同时报读多所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插班报读资格。

  6.因抽签不中或者没有可统筹的插班学位而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仍在原学校就读,不再协调安排学位。

  7.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为避免扎堆,建议家长错峰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即可。


附件1: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pdf

附件2:2024年春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报名表.doc

附件3:2024年春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录取名单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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