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
序号 |
姓名 |
申请资格种类 |
备注 |
1 |
甘舒婷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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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煜辉 |
小学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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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邓妙珊 |
小学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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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静 |
小学教师资格 |
应届生 |
5 |
黄洁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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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温颖怡 |
小学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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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雪莹 |
小学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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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人员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高明区教育局五楼组织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届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如需代领者,请出具申请人手写的委托书(A4纸)、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联系电话:88282322。
注意:申请人领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本人转交至个人所在单位,由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不在单位的,请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至本人人事档案所在机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重要凭证,是遗失证书后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据。此表十分重要,请申请人领取后立即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不补。
委托书样式:
委 托 书
本人XXX (身份证号:XXX),特委托XXX (身份证号:XXX)于XX年XX月到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代领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本人已清楚并愿意承担代领资料可能产生的后果。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