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 》规定,现对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止。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人事股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签名手写,打印无效)及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57-88282392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纪检组,电话:0757-88236060

  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附件:

  1.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2.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中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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