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教育局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2〕40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高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明教考〔2022〕28号)精神和要求,我区对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进行了资格审核。

  经审核,符合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0人,符合特殊人才子女资格的2人(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1日,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信函形式向高明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高明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

  通讯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附件:高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特殊人才子女名单



高明区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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