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1年高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奖项的通知

  按照《关于推荐参加2021年高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奖项评选的通知》要求,高明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了2021年高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和“社区教育先进集体”“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认定活动。经组织征集、评选和公示等程序,认定程祖彬等5名市民为高明区“百姓学习之星”、“蒲公英”生态环境宣教服务等6个项目为高明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等6个单位为高明区“社区教育先进集体”、李淑娴等5名市民为高明区“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结果详情请见附件)。

    希望获得2021年高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和单位,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创新品牌项目特色,在推进我区全民终身学习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书写高明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附件:2021年高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奖项评选结果.doc



佛山市高明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