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高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奖项评选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推荐参加2021年高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奖项评选的通知》要求,高明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了2021年高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和“社区教育先进集体”“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认定活动。

  经高明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评选,认定程祖彬等5名市民为高明区“百姓学习之星”、“蒲公英”生态环境宣教服务等6个项目为高明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等6个单位为高明区“社区教育先进集体”、李淑娴等5名市民为高明区“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现将相关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向高明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8213320,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教育二股。



附件:2021年高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奖项评选结果公示.doc



佛山市高明区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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