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组织召开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9月28日下午,区教育局组织召开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会。会议总结了2021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经验,研究和谋划明年和今后招生工作,保障高明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区教育局副局长叶有雄主持会议并总结了2021年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的经验、成果及不足之处,对全区今后招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议强调,必须严谨、规范、有序、公开、公平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通过拓宽政策宣传途径、创新宣讲方式、优化招生流程、做好后续服务等多种方式,做好招生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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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曾泽卫现场传达了省、市、区相关领导批示精神,并强调了“阳光招生”的重要性,提出:要严格按照“六公开”“六不准”“六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守住招生纪律红线;要严格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精神做好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区教育局局长黎卓升作会议总结并就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招生制度,坚守招生底线,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二是要压实工作责任,努力把招生工作做细做实。

  三是要做好政策解读,全方位做好招生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服务好群众,尽职尽责地把招生工作落到实处,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是要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教育“一盘棋”思维,联动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区教育局办公室、教育一股、招考股负责人,各镇街教育服务部主任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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