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教一〔2020〕30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录取方案>的通知》(明教考〔2020〕24号)精神,我局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2020年对口直升生进行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164人,可对口直升广二师高明附校初中一年级。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2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向高明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高明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
电子邮箱:407722368@qq.com。
通讯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附件:高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2020年对口直升生名单公示一览表.xls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