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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5 信息来源:高明区人民政府

  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研究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区域教育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等。

  (二)拟订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区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主管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宏观管理高等教育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区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和监管工作。

  (六)贯彻执行教育督导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组织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资格制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党建和统战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主管全区国家通用语言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办公时间:周末或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757-8828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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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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