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公路养护中心车辆保险明标抽签公告


主要情况

招标名称

2024年区公路养护中心车辆保险

招标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经办人

劳工

拟实施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限价

项目合共金额约¥300000.00元,含税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区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需购买保险的车辆为:小型普通客车3辆、轻型普通货车4辆、轻型自卸货车41辆、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3辆、重型专项作业车6辆、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17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0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1辆、轻型栏板货车1辆,合共86辆。车辆保险购买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商业保险。购买的商业保险为第三者责任险150万、司乘人员责任险3万,全部车辆购买保险费用共约30万元。

二、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三、项目要求

满足国家及有关部门车辆保险标准,如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最新的相关标准或规范,须按最新的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四、承保内容

区公路养护中心86辆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商业保险。

五、服务期要求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六、发包方式

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七、费用估算

项目合共金额约¥300000.00元。

八、付款方式

承保单位在车辆到期前二十个工作日向区公路养护中心报送即将保险到期车辆续保费用,我中心收到车辆保险交款通知书十个工作日内汇款,承保单位收到汇款后7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必须具有车辆保险的保险承保资质;

3.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高明区范围内设立支公司,在高明区内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总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1500000万元以上。

十、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一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7日,三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

2023 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

三、报名地点

高明区杨和镇禄堂侧区公路养护中心机安室。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胶装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5.在佛山市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注册地在本地且租赁村集体物业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村委会证明原件;外地公司在佛山的驻点须为商业用途并提供租赁合同)。

注:

1.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当作自动放弃。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五、抽签时间

2023 年12月28日下午15:30 (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六、抽签地点

高明区杨和镇禄堂侧合和大道区公路养护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要求说明

1.本项目抽中标单位一名,候选单位一名。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取消后续2次投标资格,因招标人原因除外。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联系电话:88808945
2023年12月22日监督投诉电话:88226313、88613266 


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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