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高明区交通运输局见面沟通会召开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高明区交通运输局见面沟通会在区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这标志着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正式进驻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出席会议的有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组长周广生,副组长陈德明、吴峰以及巡察组联络员彭治元等同志,区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巡察组要求区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支持巡察工作,通报了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强调要围绕监督重点,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履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责任,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三不腐”一体推进等情况,聚焦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领域,紧盯资金预算编制、分配拨付、执行使用、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宇生就如何配合好巡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严守纪律,对问题不回避、不隐瞒,以问题整改倒逼工作提升,推进工作更规范、更高效。

  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从8月份开始对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巡察。按照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18000810109,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2:00、14:30—17:30;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6号区政府大院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箱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一楼大堂左侧楼梯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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