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 佛山市高明区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 项目备案的通知

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相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22〕8号)要求,申请佛山市高明区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资助奖励的项目承担单位,须与产学研合作方签订项目合同,且在签订合同后30 个工作日内向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1.与区政府签订了产学研合作等相关协议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统称“产学研合作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再与我区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参与合作的我区企业单位(简称“项目承担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30 个工作日内向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登记注册住所在我区的企业法人,且在属地规范正常纳税,积极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备案时间

   项目承担单位务必要在与产学研合作方签订合同后30 个工作日内向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备案材料

   1.2023年佛山市高明区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表;

   2.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

   3.项目承担单位与产学研合作方合作协议(合同)。

   四、备案流程

   项目以自愿申报为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佛山扶持通”(“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备案。关于平台具体操作办法,可在登录界面首页查阅《使用帮助》。项目申报备案须按以下程序完成:

   (一)注册/登录。对于首次使用平台的单位需先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或者“单位申报员”账号。备案企业登录“佛山扶持通”进行申报备案(网址:图片1.png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二)网上备案。项目承担单位进入系统,首页关键字搜索“2023年佛山市高明区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进入项目详情页,点击“立即申报”,填写项目备案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所需申报材料(为确保材料在平台能加水印防伪,目前平台只允许上传pdf、jpg和png三种格式的文件)。对于首次使用平台的单位需先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和企业卡包。申报材料由申报员经网上提交后,先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至项目所属部门进行网上受理。 

   五、有关要求

   佛山市高明区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是申请佛山市高明区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资助奖励的必要条件,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在“佛山扶持通”进行佛山市高明区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则不能申请相应的佛山市高明区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资助奖励。请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下辖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在“佛山扶持通”进行佛山市高明区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

   六、联系方式

   1.佛山扶持通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757-83282211。

   2.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0757-88683298。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22〕8号).pdf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7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