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发办: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

   请你们重点围绕已列入2023年度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的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企业为重点对象,推进企业开展节水企业对标建设工作,并发动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力争本辖区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100%。加大节水型企业创建的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扩大节水型企业建设覆盖面,推动工业各领域节约用水。

   我局将参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水利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397号)中有关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早组织开展本年度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 请你们于2023年9月12日前将更新后的本辖区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情况(填写本辖区节水型企业信息统计登记表,附件3)报送区经科局企业服务股。

   二、推荐申报2023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

   请你们做好有关宣传工作,积极指导企业、园区开展创建申报,确保材料内容和有关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已认定的节水型企业中,每个行业水效指标最优的企业应推荐申报省级节水标杆企业,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2023年9月12日前,将节水标杆企业、园区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各4套)随本辖区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情况(附件3)一并报送区经科局、区住建水利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节水型企业信息统计登记表.xlsx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5月22日

                     (高明区经济科技促局联系人:鞠琳,联系电话:88825221;

                       高明区住建水利局联系人:利宝仪,联系电话:882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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