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发动本地区的有关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按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通知》要求编制本企业试点实施方案,于8月5日前向我局中小企业股提交申报材料,有关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五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56号).pdf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7月15日
(联系人:鞠琳;联系电话:88885566)